煤矿年末安全工作计划和安排(范文十二篇)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1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线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0-]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死亡人数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20xx年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线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xx]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xx]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xx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xx]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__年,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为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努力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目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全面做好我区__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构建覆盖所有部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和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防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项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加强安全培训。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0号)的要求,抓好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老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建立全员培训档案。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100%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今年开始,我区将对安全生产各类取证施行考培分离制度。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信息档案;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覆盖、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加强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强化现场管理。积极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企业的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立台帐,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
(五)加强自查自报系统应用。企业要全面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加强记录和台帐的管理。今年开始,我区实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各企业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填报。
(六)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区工贸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今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认证审核。鼓励企业直接参加天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审核。
(七)规模以下工贸企业。今年开始,全区规模以下工贸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础工作,在人员机构、规章制度、记录台帐、安全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治理等方面认线__年底前全部企业要达标。
(八)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要求,危化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要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区安监局审查。今年6月底前A类危化企业要完成自评报告,10月底前 B类危化企业要完成自评报告。同时A类危化企业要积极筹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工作。
(九)安全管理体系化建设。继续鼓励企业建立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或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凡通过认证审核的企业,政府将继续给予资金补贴。
(十)坚持“打非治违”持久性。1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张德江强调,今后几年是实现 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企业要将“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
(十一)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企业要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和备案手续,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要合法合规。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或许可手续;生产、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评估和备案。坚决杜绝不履行任何手续擅自建设;坚决杜绝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非法用工、无证上岗;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
(十二)严格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企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治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等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十三)强化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对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在生产工艺、产品、原料、设备设施、作业方法、人员等发生改变,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重新辨识危险源。
(十四)强化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移动电气设备要“一机一漏保”,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严格执行停机挂牌上锁制度。
(十五)强化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破土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许可证(票)制度和专人现场旁站全过程监护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杜绝作业过程中违法违章行为。
(十六)强化外来承包商的管理。要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对承包商的出入厂区登记、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全过程监护等工作,督促承包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承包商进行的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也必须严格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
(十七)强化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预防硫化氢中毒是我区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凡进入密闭容器、设备和地下构筑物,以及沟、池、深坑、电缆井、通讯井、阀门井(含燃气、供热以及其它地下管道)、污水系统(含污水池、污水井、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雨水系统(深1米以上雨水井、雨水管道、集水井)等场所查看、巡视或维检修施工作业,均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手续,落实通风、个人防护、应急、旁站监护等安全措施,严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事故。杜绝对上述场所作业轻视、忽视等不重视态度。
(十八)保障安全投入。危化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投入。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安监管法〔20__〕39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安监管法〔20__〕47号)的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十九)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要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__〕87号)的要求,全面辨识危险化学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工作。要组织分析危化品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制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技术改造计划,按照20__年全部完成的时限,积极组织实施。
涉及已公布第一、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提升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涉及已公布第一、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要在20__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剧毒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储存场所要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全程在线监控。
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的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备案。要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__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相关安全管理情况每季度要报送区安监局。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今年底前要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要按照GB 5083-20__《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有关规定设置惰性气体(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等)置换及保护系统。
(二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实验室的企业,尤其是生物医药研发企业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__)控制危险化学品在实验室的储存量。要加强烘箱、加热炉、化学品存储冰箱等用电设备和蒸馏等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容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在有办公场所的实验室和多层建筑的普通实验室进行中试及以上规模的化学实验(试验)。
(二十一)加强新化工工艺的管理。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二十二)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企业要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织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十一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开展全员职业卫生培训。
(二十三)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备案。尚未完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备案回执的企业(尤其是家具制造、化学原料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铸造加工、纺织加工、汽车制造、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今年要完成向区安监局申报和备案;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申报。
(二十四)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专人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要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测结果要向员工公布并报区安监局,检查结果要书面告知员工。要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十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和警示标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和设备设施,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十六)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新、改、扩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做好设计审查备案;在建成试运行期间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做好验收审查备案。要定期检查通风除尘、有毒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职业卫生设施正常使用状态。要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二十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今年,我区大部分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已满3年,按规定应进行修订、完善并到安监部门重新备案。如果企业近3年来变化不大,未增加新设备和新工艺,亦未增加新危险源的,则不需外聘专家评审;如果企业有新增工程项目、有新增生产工艺、有新增危险源或危险源倍增的,则需外聘专家评审。企业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目标,制定基层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岗一案。
(二十八)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储备。企业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设定的应急组织和人员,并储备必需的应急抢险物资和器材。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与周边其他企业签订应急和救援协议,增强应急能力。
(二十九)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充分利用国家确定的“演练周”开展活动。按照《天津市20__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冶金、制冷、燃气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今年至少要组织两次综合性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生产工序,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企业的应急演练计划要在3月底前通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上报。今年,区安监局将继续抽查观摩企业的应急演练活动。同时,我区计划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南港工业区石油库火灾事故消防应急演练。
(三十)强化事故报告制度。企业要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之内向区安监局(25202100)等部门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认真查处。我区继续坚持事故通报制度,并将行政处罚情况纳入企业银行征信系统。
(三十一)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积极推广区内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危险预知活动经验,使员工清晰了解工作中的危险所在;组织全员开展“行为安全观察”活动,查找各人身边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企业间学习交流活动,积极鼓励员工参加公益安全培训,参与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有关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评优活动。
(三十二)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__〕5号)的精神,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今年我区将在去年推选9家企业的基础上,再推选7~8家企业参加滨海新区、天津市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从而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企业,推动全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十三)继续开展“责任关怀”工作。南港工业区企业要树立关爱员工、关爱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珍视自身形象的发展理念,主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南港工业区20__年“责任关怀”年度报告》的发布,着力建设南港工业区“责任关怀”型的特色区域文化。
20-年是集团公司“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求生图存的关键之年,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以和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安全目标:生产矿井杜绝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列级事故,努力实现零亡人,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0以下;地面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伤亡列级事故。
(二)质量标准化目标:本部矿井和-煤业煤矿巩固一级,争创一流水平;-公司巩固二级,争创一级;非煤单位争取全部实现行业达标。
20-年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突出一个重点,守住两条防线,坚持三项原则,落实五个责任,强化七项建设,实现一个目标。
坚持三项原则:就是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落实五个责任:就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管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员工岗位操作安全责任。
强化七项建设:就是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细化实用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体现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并重;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智慧化矿山水平;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当伪贯彻升伪上级主管片点望待学校静寂管教使命的各项央求,糟蹋“静寂第一、避免为主”筹谋,以师去世的调和逗遛和校园的太安太平为筹谋,没力学校静寂使命的支聚化、规范化、粗稠化管制,减弱带送、特出重点、完谦机制、有意构制、稳步推进,扎伪湿孬学校静寂管教使命。糟蹋我校师去世去世命静寂和学校野当静寂,为建调和校园、创品性经验保驾护航。
6、完谦种种没关系没现静寂课题的应急乱理处罚预案,大管理包管师去世人身静寂和学校野当静寂。
经验先止、避免为主;属地管制、累赘到人;多方联动、互相共共;预案疲倦、督查到位。
(1)嫩师要与先去世弯立优越的师去世湿系,用科学的要领育人,望重研究先去世的口绪、口绪改造,减弱望待先去世的口绪经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先去世,防守学没产去世厌学感情的产去世。
(2)由学校大大概班级构制的各项流动时,次要思量的需要要艳是静寂,并在此根基上周全思量、双作亮白、累赘到人、庄严管制,糟蹋师逝世流动静寂。
(3)体育课及另外室外玩耍,嫩师应全程经验并监视先去世的流动。根据流动伪质,针望待不对窗去世的身段状态,办理过多流动。
(4)学室及流动外,先去世需要布置的东西大大概自备的东西,嫩师要作没亮白的要媾和详伪布置经验,糟蹋先去世布置和去世存的静寂。
(5)弯立完谦的学校、年级组及班级学生日常止为规范评比机制,湿到央求亮白、督查到岗、评比主观观、颁领折时、经验到位,造成先逝世规范有序的先去世一日入建糊口力。
(1)减弱望待学校食堂的静寂管教使命,规范食堂布置法度。逐条望待照并升伪经验部颁领的《学校食堂与先去世片点用餐卫去世管制规则》办好食堂。重点湿孬望待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观察力度,糟蹋持证上岗、糟蹋升伪入货品性查支和饭菜留样定期支检轨制,谨防食品外毒产去世。
(3)漠望感召性疾病的防乱与管教使命,调和无关片点避免风止性疾病在校内风止和鼓吹。湿孬感召性疾病的监测、制胜、上报使命。
(2)减弱野长自止构制包车接支的车辆管制。央求车辆和驾驶员证照彻底,并按指定轨叙止遥学校和泊车,不患上超载。
(5)减弱防溺水、防泄电、防煤气等静寂常识经验,减弱师去世的自我保障相熟和才湿。
(1)每一学期谢学前构制全方位、地毯式静寂观察,创制静寂显患折时上报,并零顿革除了。
(2)每一个嫩师都应树立奴役翁的思惟,糟蹋低度警觉,体贴校产及另外要领要领静寂,创制课题折时演讲请答总务处。
(3)减弱减害使命,定期巡视校园,观察学校种种防窃防水要领要领是否仄常。
(4)减弱望待各班各室的用电管制,不许私推电线,乱接谢关,宿舍不患上布置亮水,师去世宿舍均不患上布置电炉等大大罪率电器。充电完结折时切断电源。
(8)减弱门卫的使命累赘,校门口不患上乱泊车辆,制胜闲杂人员减入校园,外朝人员入校庄严伪止登记手绝。
(3)减弱望待先去世办理支聚静寂经验与管制,制胜先去世减入社会网吧止为,全力提低先去世望待支聚无害信息的防堵才湿,被动营造先去世盛弱去世长的优越状态。
(1)望重望待先去世办理避免人造疼甜的经验,使他们知叙人造疼甜,淘汰望待人造疼甜的认患上。
1、疲倦布置学校橱窗、板报、国旗高叙话、班队会、晨会等种种经验阵地,制制静寂经验气,减弱望待先去世的静寂经验。
2、没台各项静寂观察、忘录轨制,双作到人,亮白责职。年头?年月各部握别别订立静寂管制累赘书籍,升伪累赘,规范布置。
4、抓住“全国校园静寂日”和“学校静寂管制月”等契机,构制领铺一系列歉富多彩的静寂履历流动,把学校静寂履历使命领铺患上条理分亮。
5、依据“策动伪止——观察归缴——配置提低”的程序,重淀学校静寂管教使命阅历,晋升静寂管教使命水准。
XX年度,煤矿公司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XX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公司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公司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公司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20__年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20__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紧紧把握矿山开采动态变化快、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特点,继续深化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抓好企业自查、镇(街道)检查和市局检查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记录台帐,及时、自主网上填报隐患排查信息,努力实现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力争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月度录入率达100%,季度统计报表报送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10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有明显的提高。举办一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班。
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取证矿山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一家达到三级标准化。
(一)加大安全标准化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创建标准化矿山参加市的矿山安全标准化宣贯会议,向标准化创建企业宣传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考评标准和办法,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矿山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辅导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体系。
(三)实行达标企业“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对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按照《市矿山企业证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执法计划,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通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以探矿名义实施采矿等违法行为。
(一)组织开展全市矿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组织开展有关镇、街道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1、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备案。
2、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在矿山企业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相关建设和管理制度,年内力争50%的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高矿山企业最小开采规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实现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我县煤矿实际,制定20xx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过程零隐患、现场零风险、安全零事故”理念,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为手段,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防治水、防灭火工作为重点,全面治理重大隐患,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xx]10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安全质量达标,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平稳发展。
(一)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对煤矿矿长严格进行《七条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七条规定》内容入脑入心,并把七条规定纳入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复训和必考内容之一,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确保《七条规定》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建矿,从严管矿。
(三)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决策部署,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确保抽采达标。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
(五)推进“六大系统”健全完善。加强对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依法实施日常监管;组织安监、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专项大检查。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管理。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和县局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三)专项检查。计划开展瓦斯防治、防治水、防灭火、雨季“三防”、“六大系统”、《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年”等8个类别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扎实开展煤矿“标准化建设年”活动。4月底、7月底、9月底安排3次检查。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末对亭南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验收。
(六)六月底开展一次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加强驻矿监督员管理,开展驻矿工作专项检查4次。驻矿监督员实行24小时驻矿,每月入井检查不得少于15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日志及各种执法文书。对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落实整改。
(八)6月、10月分开展两次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年,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为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文化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努力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损失”目标,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全面做好我区**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构建覆盖所有部门、车间和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和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防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项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加强安全培训。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0号)的要求,抓好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老员工的日常安全培训,建立全员培训档案。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100%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今年开始,我区将对安全生产各类取证施行考培分离制度。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信息档案;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覆盖、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加强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强化现场管理。积极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先进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企业的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立台帐,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
(五)加强自查自报系统应用。企业要全面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加强记录和台帐的管理。今年开始,我区实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各企业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填报。
(六)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区工贸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今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要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认证审核。鼓励企业直接参加天津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认证审核。
(七)规模以下工贸企业。今年开始,全区规模以下工贸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的基础工作,在人员机构、规章制度、记录台帐、安全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治理等方面认线xx年底前全部企业要达标。
(八)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要求,危化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要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区安监局审查。今年6月底前A类危化企业要完成自评报告,10月底前 B类危化企业要完成自评报告。同时A类危化企业要积极筹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升级工作。
(九)安全管理体系化建设。继续鼓励企业建立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或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凡通过认证审核的企业,政府将继续给予资金补贴。
(十)坚持“打非治违”持久性。1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张德江强调,今后几年是实现 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企业要将“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
(十一)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企业要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许可和备案手续,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要合法合规。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或许可手续;生产、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重大危险源要进行评估和备案。坚决杜绝不履行任何手续擅自建设;坚决杜绝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非法用工、无证上岗;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非法违法行为。
(十二)严格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企业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治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不到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等各类违规违章行为。
(十三)强化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企业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对危险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在生产工艺、产品、原料、设备设施、作业方法、人员等发生改变,项目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重新辨识危险源。
(十四)强化关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移动电气设备要“一机一漏保”,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严格执行停机挂牌上锁制度。
(十五)强化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破土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许可证(票)制度和专人现场旁站全过程监护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杜绝作业过程中违法违章行为。
(十六)强化外来承包商的管理。要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并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对承包商的出入厂区登记、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全过程监护等工作,督促承包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承包商进行的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也必须严格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
(十七)强化预防硫化氢中毒工作。预防硫化氢中毒是我区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安全生产工作。凡进入密闭容器、设备和地下构筑物,以及沟、池、深坑、电缆井、通讯井、阀门井(含燃气、供热以及其它地下管道)、污水系统(含污水池、污水井、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雨水系统(深1米以上雨水井、雨水管道、集水井)等场所查看、巡视或维检修施工作业,均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预防硫化氢中毒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手续,落实通风、个人防护、应急、旁站监护等安全措施,严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事故。杜绝对上述场所作业轻视、忽视等不重视态度。
(十八)保障安全投入。危化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投入。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安监管法〔20xx〕39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安监管法〔20xx〕47号)的要求,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十九)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企业要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87号)的要求,全面辨识危险化学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提升工作。要组织分析危化品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制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技术改造计划,按照20xx年全部完成的时限,积极组织实施。
涉及已公布第一、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提升工作。今后新建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涉及已公布第一、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要在20xx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完善工作。剧毒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储存场所要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全程在线监控。
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40号)的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备案。要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监控措施,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监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相关安全管理情况每季度要报送区安监局。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今年底前要完成所有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生产、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要按照GB 5083-20xx《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有关规定设置惰性气体(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气等)置换及保护系统。
(二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有实验室的企业,尤其是生物医药研发企业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xx)控制危险化学品在实验室的储存量。要加强烘箱、加热炉、化学品存储冰箱等用电设备和蒸馏等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容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在有办公场所的实验室和多层建筑的普通实验室进行中试及以上规模的化学实验(试验)。
(二十一)加强新化工工艺的管理。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二十二)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企业要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织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十一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开展全员职业卫生培训。
(二十三)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备案。尚未完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备案回执的企业(尤其是家具制造、化学原料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铸造加工、纺织加工、汽车制造、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今年要完成向区安监局申报和备案;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变更申报。
(二十四)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专人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要组织员工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检测结果要向员工公布并报区安监局,检查结果要书面告知员工。要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十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和警示标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和设备设施,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二十六)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新、改、扩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做好设计审查备案;在建成试运行期间要进行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做好验收审查备案。要定期检查通风除尘、有毒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等职业卫生设施正常使用状态。要及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二十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与备案。今年,我区大部分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已满3年,按规定应进行修订、完善并到安监部门重新备案。如果企业近3年来变化不大,未增加新设备和新工艺,亦未增加新危险源的,则不需外聘专家评审;如果企业有新增工程项目、有新增生产工艺、有新增危险源或危险源倍增的,则需外聘专家评审。企业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目标,制定基层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岗一案。
(二十八)应急队伍和抢险物资储备。企业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设定的应急组织和人员,并储备必需的应急抢险物资和器材。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与周边其他企业签订应急和救援协议,增强应急能力。
(二十九)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充分利用国家确定的“演练周”开展活动。按照《天津市20xx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冶金、制冷、燃气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今年至少要组织两次综合性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生产工序,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企业的应急演练计划要在3月底前通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上报。今年,区安监局将继续抽查观摩企业的应急演练活动。同时,我区计划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南港工业区石油库火灾事故消防应急演练。
(三十)强化事故报告制度。企业要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之内向区安监局(2520xx00)等部门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认真查处。我区继续坚持事故通报制度,并将行政处罚情况纳入企业银行征信系统。
(三十一)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积极推广区内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危险预知活动经验,使员工清晰了解工作中的危险所在;组织全员开展“行为安全观察”活动,查找各人身边的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广泛开展企业间学习交流活动,积极鼓励员工参加公益安全培训,参与安全社区促进项目有关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度评优活动。
(三十二)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5号)的精神,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今年我区将在去年推选9家企业的基础上,再推选7~8家企业参加滨海新区、天津市和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从而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企业,推动全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十三)继续开展“责任关怀”工作。南港工业区企业要树立关爱员工、关爱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珍视自身形象的发展理念,主动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南港工业区20xx年“责任关怀”年度报告》的发布,着力建设南港工业区“责任关怀”型的特色区域文化。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 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事故、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轻伤安全事故、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元/百万元产值;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别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的安全生 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始终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公司 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熟练生产 技能的员工队伍。
(1)坚持对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认真做好特殊工种的复审办证工作
(2)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事 故急救知识。坚持班前、班后会,及时掌握员
(3)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主线,开展 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郁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公司安全文化理念。
(4)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每月必须主动参加安全会议或活动。会议或活动要以学习领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开展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及考试一次(新入职的员工坚持二次考核上岗制度,即每季度组织三个月内新入职员工安全测评,不合格人员重新进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6)紧密配合安保科积极开展职工职业健康查体、岗位职业检测、防雷等检测活动,提高预防水平,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7)抓好环保脱硫脱硝等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探索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安全。
(8)对企业内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并做资料保存和做好台帐,对检验时有问题的特种设备要及时停用或检修,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加强厂区道路整治,确保危化品运输安全。
(10)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要求全员参与公司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的演练,各部门开展部门级的分项演练,真正做到员工熟知应急知识。
(1)通过发动员工亲自对本岗位和周围岗位辨识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活动,会使员工知道本岗位和周围岗位有哪些危险因素,采用什么样的控制措施,达到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减少事故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2)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化水平,塑造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通过相关机制的运行,使安全制度法规形成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谁落实的封闭运转、环环紧扣的法规体系。
(1)认真做好每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各种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并每月按期将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表上报公司。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制止“三违”、查找隐患、继续开展好“三查三反一抓”活动(三反:反松懈、反麻痹、反违章;三查:查思想、查落实、查隐患;一抓好:抓好隐患治理整改),尽可能地控制违规操作、违章操作事件的发生。
(2)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 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4)突出专业安全检查作用,重点对公司的锅炉、电气、机械及压力容器、外来施工等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各责任部门对所查隐患 、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5)加强对三废的排放和利用。 “三废”排放、“三废”处理、“三废”综合利用及“三废”治理设施的进行严格管理并做好台帐
(6)加强对现场应急救箱、氧气(空气)呼吸器等应急设备(施)维护保养,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随时有效好用。
(7)加强消防“四个能力”(检查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 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逐步完善制度、检查等各项工作。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单位在检修、技改、内部环境整治时,要不断改善作业场所条件。
2、坚持定期对各尘毒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向职工公告。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尘毒监测达标率100%。
3、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对劳保用品的计划、审批、订购质量、发放把关,并指导、督促职工按要求穿戴、使用。
20xx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公司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环境及人的综合安全水平。狠抓危险 源辨识及控制、员工安全意识和检查考核“三个重点”工作,以此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确保公司安全方针目标全面完成。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的---统一为最高宗旨,以转变观念为突破口,积极融入企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以加强学习为根本,加速提升岗位技能水平;以遵章守纪为重点,努力确保人生安全无隐患;以勤奋工作为主攻方向,树立刻苦钻研的敬业精神;以拓展兴趣爱好为追求,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以崭新的战斗姿态,崭新的精神风貌、崭新的工作作风促进企业实现建设精品化矿井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蓝图绘就,目标确定,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为使目标如期实现,要切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俗话说“意识反应态度”、“态度决定一切”,心态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一个人对工作的态度。因此,面对新的工作岗位,新的工作环。